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中央空调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中央空调采购,1宗,采购预算31.984049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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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中央空调采购,1宗,采购预算31.984049万元。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优化办公环境,提高办公效率。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相关标准。 其他标准:执行其他相关标准。 4、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技术规格:合格。 物理特性:合格。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节能、环保产品 (2)中小企业 (3)监狱企业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6、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本项目共1个包。 交付或实施时间: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内交付完毕并验收合格。 交付或实施地点: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 7、售后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售后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效率: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8、验收标准: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规定进行项目验收。 9、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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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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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10日起,至2018年12月1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1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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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 | 地址:淄博市博山区中心路128号 |
联系人:于建平 | 联系方式:05332134932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淄博第一分公司 | 地址:山东淄博高新区万杰路108博士楼4楼 |
联系人:韩振景 | 联系方式:15966951669 |
『采购需求空调.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