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财政局建立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结算审核中介机构库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建立预算、结算审核初审中介机构库10家,建立结算审核复审中介机构库5家,共15家。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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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安排:建立预算、结算审核初审中介机构库10家,建立结算审核复审中介机构库5家,共15家。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达到采购人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服务期限:3年,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高效、优质、专业。 8、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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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本项目无需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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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12日起,至2018年12月15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1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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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临朐县财政局 | 地址:临朐县龙泉路3290号 |
联系人:刘锋 | 联系方式:0536-315768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北海路4931号财富国际大厦2501室 |
联系人:孙海萍 | 联系方式:0536-8538567 |
『需求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