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本级)泰安市国土资源局泰山景区分局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泰安市国土资源局泰山景区分局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 2、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控制价为:153.074817万元;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权属调查、专项用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工作。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全面细化和完善泰山景区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掌握翔实准确的泰安市泰山景区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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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权属调查、专项用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工作。全面细化和完善泰山景区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掌握翔实准确的泰安市泰山景区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附件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最新标准。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5.交付或实施时间:从签订合同开始,至2019年12月31日完成该项目。 交付或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开始,至2019年12月31日完成该项目。 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服务。 7.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8.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8.1投标人资格要求: 8.1.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8.1.1.2、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不动产测绘); 8.1.1.3、供应商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8.1.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2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人员入场、正式开工及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30%;完成调查成果逐级汇交上报至省厅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60%;完成三调成果的省级核查和整改,并将整改后的成果提交到全国土地调查办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5%;完成标准时点统一更新工作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余款待成果验收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8.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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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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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13日起,至2018年12月1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1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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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501号 |
联系人:张洪岭 | 联系方式:536931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岱阳大街新华城国际广场B1写字楼五楼东区 |
联系人:杨佃杰 | 联系方式:0538-8263918 |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