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庭审速录等审判辅助事务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庭审速录等审判辅助事务服务外包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需求方案。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2、项目预算:5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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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本项目为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庭审速录等审判辅助事务服务外包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需求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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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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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13日起,至2018年12月1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1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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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 地址:济宁市任城区洸河路124号 |
联系人:杜娟 | 联系方式:6772122 |
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朝阳山路10阳光大厦10楼 |
联系人:潘琳琳 | 联系方式:18753748217 |
『需求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