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公安分局某品快检室设备及图片存储服务器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用于禁毒大队办案工作和信通部门机房存储器使用,预算金额205480元。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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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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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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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13日起,至2018年12月1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1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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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公安分局 | 地址:德城区东风中路1227号 |
联系人:李勇 | 联系方式:26221023253 |
2.采购代理机构:德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德州德城青龙街40 |
联系人:邵龙飞 | 联系方式:0534-2662239 |
『需求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