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县环境保护局空气质量自动检测站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鱼台县环境保护局空气质量自动检测站建设项目项目概况:为建设空气质量自动检测站,需采购紫外荧光法SO2分析仪、化学发光法NO/NO2/NOx分析仪、气体滤光相关法CO分析仪、紫外光度法O3分析仪、β射线法PM10测定仪、β射线法PM2.5分析仪、多种气体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数据采集器及中心室软件、采样总管、气象五参数仪器、能见度仪、标气(含减压阀)、防雷装置、稳压电源等设备,采购内容详见附件;预算:18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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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采购紫外荧光法SO2分析仪、化学发光法NO/NO2/NOx分析仪、气体滤光相关法CO分析仪、紫外光度法O3分析仪、β射线法PM10测定仪、β射线法PM2.5分析仪、多种气体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数据采集器及中心室软件、采样总管、气象五参数仪器、能见度仪、标气(含减压阀)、防雷装置、稳压电源等设备,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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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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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13日起,至2018年12月1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1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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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鱼台县环境保护局 | 地址:鱼台县鱼新二路老政府院内 |
联系人:吴局长 | 联系方式:13853757366 |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浙江衢州江山双塔路溪二区 |
联系人:蒋伟 | 联系方式:15053767290 |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