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财政局本级泰安市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绩效评价服务机构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计划编号:S20182132 2、项目名称:泰安市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绩效评价服务机构项目 3、预算控制价:本项目第一标段为37.5万元;第二标段37.5万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概况:泰安市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绩效评价服务机构项目,一标段为市直(泰山区)、泰山景区、岱岳区、新泰市,(一标段负责汇总);二标段为高新区、旅游经济开发区、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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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泰安市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绩效评价服务机构项目,本项目为2018年下半年、2019年度泰安市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支出及财政支出工程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服务并落实该项目的具体要求。一标段为市直(泰山区)、泰山景区、岱岳区、新泰市,(一标段负责汇总);二标段为高新区、旅游经济开发区、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最新标准。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5.服务期限:18个月(2018.7-2019.12) 实施地点:根据采购人要求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服务。 7.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8.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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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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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13日起,至2018年12月1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1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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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安市财政局本级 |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温泉路566号 |
联系人:王兴盛 | 联系方式:0538-62200696 |
2.采购代理机构:泰安长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长城3圣地公寓B楼中区1101室 |
联系人:李珊珊 | 联系方式:15269846360 |
『政府采购需求方案12.13.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