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LED大屏设备采购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蓬莱市公安局、蓬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蓬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办公设备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共分为三个包,第一包:蓬莱市公安局电视机及空调采购;第二包:蓬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激光打印机及会议室多媒体系统采购;第三包:蓬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LED屏采购。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响应,报价若有遗漏则视为对招标人让利,投标人均应免费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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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办公设备采购。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附件。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相关标准。 其他标准:/。 3、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详见附件。 安全要求:详见附件。 技术规格:详见附件。 物理特性:详见附件。 4、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详见附件。 供货安装期: 第一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投标人可提供更快的供货安装期)。 第二包: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投标人可提供更快的供货安装期)。 第三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投标人可提供更快的供货安装期)。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5、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执行,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质保期: 第一包: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投标人可提供更长的质保期)。 第二包: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投标人可提供更长的质保期)。 第三包: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投标人可提供更长的质保期)。 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服务效率:符合相关要求。 6、验收标准: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7、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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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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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13日起,至2018年12月1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1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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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蓬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地址:蓬莱市南环路136号 |
联系人:张亮 | 联系方式:0535-5630110 |
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 地址:山东烟台芝罘区通世南路71861文化创意产业园区C区7号楼507室 |
联系人:丁晓华 | 联系方式:18615062995 |
『需求方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