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梁邱镇人民政府费县梁邱镇邵庄村传统民居文物保护工程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费县梁邱镇邵庄村传统居民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费县梁邱镇人民政府,项目内容包含7栋传统民居院落保护工程、公厕建设、绿化工程及汪塘清淤开挖,项目预算211.348874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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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费县梁邱镇邵庄村传统居民文物保护工程,项目预算211.348874万元。具体采购内容为7栋院落占地1720.69平方米,建筑面积414.08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69.51平方米,共一层,建筑高度3.6米,砖混结构,绿化及汪塘清淤开挖详见设计图纸范围。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根据设计图纸中的内容和工程量清单,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相关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排除安全隐患。 (3)技术规格:项目满足国家规范。 (4)物理特性:本项目不存在物理特性。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5.1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5.2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5.3 扶持优惠政策:小型和微型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财库【2014】68 号)、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财库【2017】141号)评审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要求: 合格。 交付或实施时间:120日。 交付或实施地点:按合同约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根据设计图纸中的内容和工程量清单,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内完工。 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验收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按双方签定的委托合同,根据设计图纸中的内容和工程量清单,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后续相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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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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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14日起,至2018年12月17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1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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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费县梁邱镇人民政府 | 地址:费县梁邱镇驻地 |
联系人:王龙云 | 联系方式:13791531331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 | 地址:山东临沂兰山开阳路与八一路交汇处西北侧华润凯旋门5号楼3单元2902室 |
联系人:周丽 | 联系方式:15069991602 |
『采购需求及论证意见.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