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实验小学班级交互式一体机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莱芜市实验小学班级交互式一体机采购项目,通过对项目采购,改善教学设施,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氛围和环境,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实现教学环境和设备基本能满足教学要求。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来源:十环招标网==》 预算额为:2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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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 本项目为莱芜市实验小学班级交互式一体机采购项目,通过对项目采购,改善教学设施,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氛围和环境,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实现教学环境和设备基本能满足教学要求。(详见附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行业标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地方标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其他标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避免发生触电、火灾等事故,排除安全隐患。 技术规格: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 物理特性:符合相关规定。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交付或实施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交付或实施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期限: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效率:执行采购要求。 六、验收标准: 达到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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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本项目无需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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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17日起,至2018年12月2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2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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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莱芜市实验小学 | 地址:莱城区西关街凤阳南路11号 |
联系人:周光贤 | 联系方式:0634-587210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兴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莱芜莱城文化南路116(丽景花园9号楼302室) |
联系人:亓琳 | 联系方式:13031763932 |
『实验小学多媒体大屏技术参数.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