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国土资源局福山分局烟台市福山区第三次国土调查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背景:国土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按照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山东省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鲁政发〔2018〕1号)的要求,福山区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和推进统一确权登记,进一步完善国土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服务水平。 2.建设任务: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福山区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掌握翔实准确的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国土调查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新旧动能转换、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乡村振兴战略、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精准化水平,支撑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3.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 第1包采购预算为人民币314万元;第2包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04万元;第3包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61万元;第4包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57万元。 4.前期调研及组织论证:见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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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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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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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18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2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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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烟台市国土资源局福山分局 | 地址:烟台市福山区永安街31号 |
联系人:臧政 | 联系方式:0535-698836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295号百伟国际大厦东塔楼22楼 |
联系人:刘洛呐 | 联系方式:0535-6655998 |
『121816343885_0定稿福山三调需求方案2018.12.18.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