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环卫车辆驾乘人员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环卫车辆驾乘人员劳务派遣服务,总预算为40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来源:十环招标网==》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招标内容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环卫车辆驾乘人员劳务派遣服务。 岗位要求: 1)年龄45岁以下,身高165cm以上,性别男性,退伍军人优先考虑录用; 2)学历不限,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3)持有B2及以上驾驶执照,具有专业的驾驶技巧,熟知驾驶和车辆相关的知识和法律 4)具备基本车辆故障判断能力,无车辆驾驶安全责任事故。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热爱司机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管理的规章规则,做到能安全、文明驾车。 2)车辆由车队统一管理,驾驶员服从统一调度听从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 3)爱护车辆,准确掌握车辆技术性能,精通驾驶技术,车辆工具附件保管完好车辆发生故障,应及时向领导汇报,需要到修理厂维修的车辆,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修理。 4)对车辆进行日常维护,做到三勤,即勤清洁勤检查、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排除,防止延误工作,严禁私自用车、酒后驾车。 5)安全行车,行年前必须进行安佺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行车途中严格遵守各项交通规则,文明礼让。 6)厉行节约,降低油料油耗,建立车辆配件维修记录、油耗记录,对车辆维修、燃油使用情况做到有据可查。 7)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增强服务的责任感,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加强街道办辖区环卫工作管理,维护创城成果,打造我街道办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良环境。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行业内现行规范规程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安全要求:无任何安全事故等;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无。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相关政策对符合情况的参与本次项目的小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规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综合评审时将给予所属节能产品的评标价格5%的价格扣除;节能产品将以扣除后的评标价格参与价格得分的计算及评审; (3)根据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规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综合评审时将给予所属环境标志产品的评标价格5%的价格扣除;环境标志产品将以扣除后的评标价格参与价格得分的计算和评审。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实施时间:按招标人要求; 实施地点: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详见本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应验收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详见本招标项目需求方案。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18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2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 |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将军路80号滨河集团北邻 |
联系人:李连强 | 联系方式:15098718088 |
2.采购代理机构:济南国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历下山大南路111绿景嘉园D区商业楼一楼 |
联系人:姜新 | 联系方式:18678872261 |
『需求公示-华山劳务派遣.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