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泰山经济开发区冬季集中植绿补绿及路域环境治理专项行动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述:2018年泰山经济开发区冬季集中植绿补绿及路域环境治理专项行动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2、预算情况: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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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1.1采购内容: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1.2预算安排:预算控制价为253.1371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2018年泰山经济开发区冬季集中植绿补绿及路域环境治理专项行动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具体要求详见货物清单。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货物清单。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库〔2007〕32号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6.1时间:分批次供货,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日内供货完成。 6.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 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7.1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7.2服务期限:分批次供货,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日内供货完成。 7.3效率:按合同约定执行。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8.1售后服务:无。 8.2验收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货物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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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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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18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2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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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山东泰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地址:创业大街33号 |
联系人:吴军 | 联系方式:0538-218201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地址:泰安市温泉路与环山路交叉口东500米老营房院内 |
联系人:范承翠 | 联系方式:0538-6638015 |
『采购需求及清单.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