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柳埠街道办事处防火检查房及物资库建设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本项目为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柳埠街道办事处防火检查房及物资库建设工程 2、预算金额:24.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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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柳埠街道办事处防火检查房及物资库建设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柳埠街道办事处防火检查房及物资库建设 3.满足国家的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招标网==》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 (1)给予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6%的扣除;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 (3)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必须按规定填报产品,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4)有限采购技能环保产品的给予报价部分及技术部门各4%的比例加分。 6.期限:详见后附项目需求 7.需满足的质量标准、期限、效率的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服务标准、期限。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现行的规范。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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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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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18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2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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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柳埠街道办事处 |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柳埠镇柳埠三区313号 |
联系人:张军武 | 联系方式:1332510715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5号楼3单元2楼 |
联系人:蔺秀丽 | 联系方式:0531-82977308 |
『2018.12.18柳埠街道办事处防火设备及物资采购项目需求.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