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龙桑寺镇人民政府2018年商河县龙桑寺镇小吕村等28村土地整治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实施背景 为推进商河县龙桑寺镇境内28个村的配套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乡镇的整体形象,并为乡镇居民创造一个优良的居住环境,经研究决定对2018年商河县龙桑寺镇小吕村等28村土地整治项目进行本次招标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2、基本情况 项目区位于商河县龙桑寺镇,此次整治范围涉及龙桑寺镇境内28个村。 3、前期调研及组织论证 已论证。 4、预算安排 本项目财政预算1301.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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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2、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相关国家标准 3、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合格 4、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交付或实施地点由招标人同中标人另行协商,交付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 。 5、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保修期执行国家现行规定。 6、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保修期执行国家现行规定。 验收标准 国家验收标准 7、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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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论证专家人员:李震、吕宏伟、吴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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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18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2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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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商河县龙桑寺镇人民政府 | 地址:商河县龙桑寺镇 |
联系人:党镇长 | 联系方式:0531-84640011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历下区文化西路13A座 |
联系人:刘海波 | 联系方式:15205311531 |
『需求方案 - 2018年商河县龙桑寺镇小吕村等28村土地整治项目.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