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水利水产局三里庄水库后续围网建设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保证我市城区饮用水源地三里庄水库的水质安全及环保部门行业要求,市水利水产局根据市委主要领导的安排,在完成前期围网工程的基础上,在环湖东路扶河入库口及水库西副坝处继续建设围网工程,现围网建设设计工作已经完成。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根据潍坊市水利勘测设计院勘测设计,三里庄水库后续围网总长为4.788千米,估计投资为85.7万元,该建设工程为三里庄水库围网建设的后续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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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该建设工程为三里庄水库围网建设的后续工程,估计投资为85.7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有利于保证我市城区饮用水源地三里庄水库的水质安全及环保部门行业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本项目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采购人对于本项目的采购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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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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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19日起,至2018年12月2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2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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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诸城市水利水产局 | 地址:诸城市南环路17号 |
联系人:邬纯玉 | 联系方式:1586490583 |
2.采购代理机构: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 地址:诸城市惠丰大厦1205室 |
联系人:刘树伟、毛腾腾 | 联系方式:0536-6188266 |
『诸城市三里庄水库后续围网建设工程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