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人民政府邹坞镇庄头美丽乡村创建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庄头村内绿化、美化、净化及硬化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清单另附,预算金额261.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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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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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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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20日起,至2018年12月2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2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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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人民政府 | 地址:邹坞镇府前路1号 |
联系人:秦阴楠 | 联系方式:4518022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祥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枣庄薛城茂源路655 |
联系人:韩芳 | 联系方式:13969477171 |
『论证报告及需求方案.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