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防办(全额)基于大数据的智能化人口疏散掩蔽系统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满足基于大数据的智能化人口疏散掩蔽系统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采购的要求。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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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基于大数据的智能化人口疏散掩蔽系统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采购。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基于大数据的智能化人口疏散掩蔽系统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采购的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规范: 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采购内容。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库【2007】32号等。 6.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详见需满足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规范。 8.供应商资格要求: 8.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8.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经通过省级及以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登记,并在泰安市市直机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定点采购项目名单中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泰财采【2017】18号),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8.3、参加及组织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9、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10、付款方式:后续代理招标标段的招标代理费用=中标价*定点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计费基准费率*单位投报折扣。付款方式为:中标人完成后续招标代理服务,并组织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定采购合同后,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代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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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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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20日起,至2018年12月2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2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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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市人防办(全额) | 地址:泰安市望岳东路10号 |
联系人:王科长 | 联系方式:0538-698677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岱阳大街新华城国际广场B1写字楼五楼东区 |
联系人:来永霞 | 联系方式:05388-8230818 |
『附件:采购需求.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