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消防大队云梯消防车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平原县公安消防大队云梯消防车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4200000.00元。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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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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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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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21日起,至2018年12月2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2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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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平原县消防大队 | 地址:平原县千佛塔北路 |
联系人:许主任 | 联系方式:1886601111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高新区舜华路2000舜泰广场8号楼407室 |
联系人:李先生 郑女士 | 联系方式:13256224499 19953449889 0534-6021533 |
『需求方案等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