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县立医院改制项目评估、审计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对曹县县立医院改制项目进行评估、审计服务,本项目资金预算约为8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五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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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内容:对曹县县立医院改制项目进行评估、审计服务。 项目资金预算约为8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对曹县县立医院改制项目进行评估、审计服务,顺利通过审查验收。 3.需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凡参加此次投标的监狱、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其折扣报价部分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 ①监狱、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小微企业需提供: a、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 b、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 注: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台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监狱企业需提供: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 ②小微企业报价部分折扣具体计算方式为:监狱、小微企业评标价格=其投标报价—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扣除比例。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① 按《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等有关节能环保的政策执行。 ② 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按照最新一期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填报,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③ 在评审时可以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分、技术分加分幅度为评标总分值的4%。 ④ 节能、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具有《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之内。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免费质保期一年。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满足国家相关技术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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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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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21日起,至2018年12月2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2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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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曹县县立医院 | 地址:曹县青岛路中段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方式:0530331691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路77金鼎凤凰城A座712室 |
联系人:台明志 | 联系方式:15725700566 |
『曹县县立医院需求方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