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法律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了根据新形势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以及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等为高新区管委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项目预算40.00万元/年。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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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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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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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24日起,至2018年12月27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2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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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地址:张店柳泉路109号 |
联系人:于主任 | 联系方式:05333586071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淄博高新区中润大道77金润商务大厦 |
联系人:张经理 | 联系方式:05333591663 |
『淄博高新区管委办公室法律服务采购需求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