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民政局民政系统内部控制系统开发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菏泽鸿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菏泽市民政局委托拟就菏泽市民政局民政系统内部控制系统开发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实施采购,项目预算: 290000.00元。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就其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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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拟建设的菏泽市民政局(以下简称“市民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系统,遵从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以下简称《内控规范》)要求,按照“以预算管理为主线、以资金管控为核心”的设计理念,完整涵盖事前规划、事中管理、事后核算与监督。 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系统将由三大核心子系统和两大辅助模块构成,具体包括预算管理子系统、支出管理子系统、收入管理子系统、决策支持、基础配置平台等。系统采用模块化设计原则,预算管理子系统、支出管理子系统、收入管理子系统等虽然作为子系统,但绝不能相互独立,各子系统的开发将基于同一平台、采用同一设计语言及设计风格,各子系统在实现子系统内部各功能相互关联、信息共享的同时,需要保证子系统之间功能的高度集成及信息共享,确保系统建设的整体性。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附件,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按甲方指定地点供货安装完毕。 6.服务要求:达到国家规范规定验收合格标准。 7.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验收标准为符合技术要求并达到采购人使用需求。 8.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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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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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24日起,至2018年12月27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2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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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菏泽市民政局 | 地址:长江路779号 |
联系人:邵明新 | 联系方式:05305316120 |
2.采购代理机构:菏泽鸿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菏泽市华英北路1376号 |
联系人:时圣昌 | 联系方式:17753081185 |
『需求方案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