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武县城市管理局成武县2019年度城区亮化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山东沐风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成武县城市管理局委托,拟就成武县2019年度城区亮化工程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实施政府采购,现就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供应商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预算:约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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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项目名称:成武县2019年度城区亮化工程 2、采购内容:工程内容包括灯具采购及安装;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定。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 号、财库[2011]181 号、节能环保政策等。 6、项目实施时间:根据采购人需求进场。 7、项目实施地点:成武县城区。 8、需满足的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服务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的标准。 9、工期:15天。 10、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的标准。 11、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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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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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24日起,至2018年12月27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2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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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成武县城市管理局 | 地址:成武县伯乐大街与吕台路交叉口 |
联系人:刘震 | 联系方式:0530-611669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沐风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菏泽成武经济开发区169266 |
联系人:田崇华 | 联系方式:13953016288 |
『成武县2019年度城区亮化工程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