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环境保护局东平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整治菹草收割清运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内容:东平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整治菹草收割清运服务项目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51.00万元 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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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服务内容: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东平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整治菹草收割清运服务项目采购要求 3、本次采购需满足相应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和规范。 4、本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5日历天内完成菹草割运服务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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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于2018年12月25日在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组织相关专家对以上采购需求方案进行合理合规性论证,详细情况如下: 1、论证专家名单: 序号 姓名 专业 工作单位 1 赵瑜 建筑工程 东平县工程质量监督站 2 林冬梅 建筑 东平县规划局 3 毛庆秀 建筑工程 东平县规划建筑设计院 2、论证意见: 本采购项目资质要求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项目采购需求完整,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本采购需求经专家一致认定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明确、合规、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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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26日起,至2018年12月2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3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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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平县环境保护局 | 地址:东平县东山路13号 |
联系人:张瑞清 | 联系方式:1515381110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东平县汇河街西段(县国土资源局西1000米路北) |
联系人:何明志 | 联系方式:0538-2851166 |
『需求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