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薛庄镇人民政府三星村高标准土地整治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费县薛庄镇人民政府三星村高标准土地整治项目,预算资金5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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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等:费县薛庄镇人民政府三星村高标准土地整治项目,预算资金50万元。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此项目招标采购。本工程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农田灌溉等工程(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行业标准;执行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执行临沂市相关标准。 3.采购标的要求质量要求:合格。安全要求: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要求,杜绝安全隐患。 技术规格: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要求物理特性。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需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5.服务要求:服务标准:根据采购文件的内容和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施工过程及保修期内。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6.验收标准:工程验收合格。 7.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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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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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26日起,至2018年12月2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3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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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费县薛庄镇人民政府 | 地址:费县薛庄镇驻地 |
联系人:王西明 | 联系方式:17805393521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标至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临沂兰山柳青街道府东大厦1703-1705 |
联系人:齐慧群 | 联系方式:18853957389 |
『三星村高标准土地整治项目-需求公示.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