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执法用车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高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执法用车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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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为中国共产党高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执法用车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中国共产党高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正常的办公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国家法律规范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17】32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按照采购人要求时间按时供货安装;地点为:中国共产党高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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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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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27日起,至2018年12月3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3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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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高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地址:高密市人民大街127号 |
联系人:别彩萍 | 联系方式:05362322362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高新北宫东街3299新华大厦A座13、14层 |
联系人:任宪鑫 | 联系方式:05365826597 |
『中国共产党高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执法用车采购项目参数.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