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高青县国井大道、芦姑路、小清河路、长江路东段绿化工程设计、监理采购需求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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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高青县国井大道、芦姑路、小清河路、长江路东段绿化工程设计、监理。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分2个标段,包一:高青县国井大道、芦姑路、小清河路、长江路东段绿化工程设计,预算金额:33.93万元;包二:高青县国井大道、芦姑路、小清河路、长江路东段绿化工程监理,预算金额:16.45万元。项目总预算:50.3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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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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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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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29日起,至2019年1月3日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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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1-0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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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 1、采购单位: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地址:高青县青苑路39号 |
| 联系人:尹主任 | 联系方式:0533-6982732 |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 地址:山东淄博高青高苑路财政局东150米黄河商务中心8楼820 |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方式:0533-6950338 |
| 『(需求报告)高青县国井大道、芦姑路、小清河路、长江路东段绿化工程设计、监理.zi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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