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商河县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4964.40m2(约22.45亩),总建筑面积5644.49m2,新建、扩建垃圾转运站共7座。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来源:十环招标网==》 设计预算48.4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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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详见磋商公告。 2、需实现的目标:商河县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提升改造工程设计;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相关标准 其他标准: / 4、需满足的要求: 4.1质量要求:合格 4.2安全要求:保证采购人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4.3技术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幅度:6%。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规定,节能产品给予4%的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规定,环境标志产品给予4%的价格扣除。 6、项目交付时间和地点: 6.1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6.2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7.1服务标准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行业现行规范。 7.2服务期限:符合采购文件及相关规定 7.3服务效率:符合采购文件及相关规定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8.1售后服务:符合采购文件及相关规定 8.2验收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行业验收标准,并做到验收合格,达到采购人有关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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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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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28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1-0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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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商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地址:青年路59号 |
联系人:肖贵林 | 联系方式:0531-486310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兰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市中经一路88明珠国际商务港3025室 |
联系人:马其腾 | 联系方式:18653140085 |
『需求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