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济宁市快速路项目水利影响分析及防洪影响报告编制单位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经行河道的基本情况;快速路新建、改建桥梁穿越河段上下游现有堤防、水土建筑物及其它设施等情况;水利规划及实施安排情况;分析计算各桥梁桥址河道防洪标准、桥梁防洪标准下的设计洪峰流量及相应水位;分析计算建桥后桥梁壅水、桥下河槽和边滩的一般冲刷和局部冲刷情况;明确桥位处防洪标准、防洪水位、常水位、桥墩处的雍水及浪高、桥墩处冲刷深度(一般、局部);防洪综合评价;防治与补救措施;提出评价结论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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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经行河道的基本情况;快速路新建、改建桥梁穿越河段上下游现有堤防、水土建筑物及其它设施等情况;水利规划及实施安排情况;分析计算各桥梁桥址河道防洪标准、桥梁防洪标准下的设计洪峰流量及相应水位;分析计算建桥后桥梁壅水、桥下河槽和边滩的一般冲刷和局部冲刷情况;明确桥位处防洪标准、防洪水位、常水位、桥墩处的雍水及浪高、桥墩处冲刷深度(一般、局部);防洪综合评价;防治与补救措施;提出评价结论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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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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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28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来源:十环招标网==》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1-0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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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济宁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地址:济宁市洸河路74号 |
联系人:赵晋宁 | 联系方式:1865370863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东营东营东三路111 |
联系人:姬登峰 | 联系方式:0537-7977997 |
『水利.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