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岱岳区徂徕镇南上庄村村民委员会徂徕镇中心社区施工临时用电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招标控制价:70.94953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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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满足徂徕镇中心社区施工临时用电工程服务要求。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1〕181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行业标准:达到行业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地方标准:达到地方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标准 技术规格:合格标准 物理特性:合格标准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交付或实施时间:30日历天 交付或实施地点:徂徕镇中心社区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按照采购人要求 服务效率:满足采购人需求 六、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需求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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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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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29日起,至2019年1月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1-0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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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安市岱岳区徂徕镇南上庄村村民委员会 | 地址:泰安市岱岳区徂徕镇南上庄村 |
联系人:吕经理 | 联系方式:18853877280 |
2.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灵山大街华伟家园A座5层505号 |
联系人:贾元莉 | 联系方式:13371021555 |
『需求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