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县教育局第三中学、第四实验学校报告厅、阶梯教室等教学设备设施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惠民县教育局第三中学、第四实验学校报告厅、阶梯教室等教学设备设施项目采购,采购预算为:1714303.00元。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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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山东省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等相关规定,适应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和教育现代化需要,促进全县普通中小学校均衡发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创造适合青少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办学条件和育人环境。 3.需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需满足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5.需满足采购政策要求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相关附件要求进行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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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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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月3日起,至2019年1月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1-0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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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惠民县教育局 | 地址:惠民县城鼓楼街39号 |
联系人:冯主任 | 联系方式:0543-5351041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滨州市渤海十八路727号 |
联系人:尹春萌 | 联系方式:0543-3081799 |
『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