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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新湖镇人民政府2019-01-03发布东平县新湖镇人民政府东平县新湖镇东王洼村等7村土地整治项目(王洼片区)需求公示

   日期:2019-01-04     来源:山东政府采购网    十环网整理   作者:东平县新湖镇人民政府     编辑:10huan       浏览:197    
核心提示:五、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1-0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东平县新湖镇人民政府东平县新湖镇东王洼村等7村土地整治项目(王洼片区)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区位于东平县新湖镇,共涉及新湖镇东王洼村、西王洼村、刘庄村、索庄村、杨楼、范庄村和马庄,共7个行政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建设规模67.0314 hm2,新增耕地63.7603 hm2,新增耕地率95.12%。通过灌溉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工程施工,增加耕地面积,缓解土地压力,加强耕地保护,提高保护意识,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提高耕地质量,提高农作物产量,增加农民收益,助力土地流转,促进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项目建设规模67.0314 hm2,新增耕地63.7603 hm2,新增耕地率95.12%。
三、论证意见:
详见需求方案。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月3日起,至2019年1月6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1-0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东平县新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湖镇政府驻地
联系人:马主任 联系方式:0538-2441001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阳大街(原玻纤大街)东段新华城国际广场B1写字楼五楼
联系人:肖圣静 联系方式:0538-8263918
『需求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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