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事故音视频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46号)及其工作规范的要求,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业务流程电子化,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执法办案工作,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依托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和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研发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执法办案系统,已于2018年5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推广使用。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基于2018年5月1日生效的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之规定,结合两高一部在2016年发布的《电子证据规定》,要求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简称“六合一”平台)的交通事故处理系统中对音视频信息进行统一存储、管理和联网应用。音视频信息管理系统要完全符合“六合一”平台的功能应用、安全管理、接口规范等要求,用于存储和管理“六合一”平台中的所有视频片段、图片和相关的证据数据,包括人工值机、现场巡查、执法记录装备以及案事件研判过程中采集和标注的涉案视频片段、图像、文档等多媒体证据。作为六合一平台的基础支撑组件之一,音视频信息管理系统须与“六合一”平台无缝集成,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民警通过“六合一”平台访问音视频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各类多媒体证据操作,主要包括对海量证据数据的上传、删除、存储、检索、下载、转码、加密、保全、审计等功能。 采购预算:4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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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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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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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月5日起,至2019年1月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1-0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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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威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地址:威海市统一路249号 |
联系人:王军有 | 联系方式:5276046 |
2.采购代理机构:威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山东威海环翠海滨中路28 |
联系人:王艳 | 联系方式:0631-5315969 |
『威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事故音视频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需求.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