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旗城学校青州市宏德学校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况:青州市宏德学校采购笔记本电脑办公用品。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预算: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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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包含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分别明确,下同)。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优化办学条件,增加办公设备。 3.需满足的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 满足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时间及地点。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日内将货物送到指定的地点安装并调试完毕,具备验收条件。 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期限:执行国家三包政策,质保期内。 服务效率:执行采购要求、合同条款。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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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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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月4日起,至2019年1月7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1-0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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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青州市旗城学校 | 地址:青州市驼山中路1098号 |
联系人:高绪林 | 联系方式:3887675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和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高新舜华2000舜泰广场1号楼602 |
联系人:杨女士、辛先生 | 联系方式:18053694306、18953619596 |
『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