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坊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坊子区引进城区道路专项专业除尘降尘企业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道路扬尘是城市路面污染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典型的面源污染。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研究表明,机动车交通造成的扬尘污染是大气污染,尤其是 PM2.5、PM10污染的主要成因之一。在新颁布的《大气十条》中,抑制城市道路扬尘的考核标准占8%,但根据近年来国内外的实际调查和各类科学论文的结论,道路扬尘对雾霾与 PM2.5、PM10的实际贡献率在16%-36%之间,远远超过了这个标准。对道路扬尘的治理已成为城市环境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当前,国家多项宏观政策引导和鼓励环卫行业使用新能源设备,推进机械化作业进程,“以克论净”、“无尘清扫”已逐步成为环卫行业的新标准。环卫工作坚持走持续、健康、环保发展的道路已是大势所趋,努力改善环卫设施、装备,积极探索新型环卫作业方式,成为当下环卫行业发展的新理念和新方向,充分利用新型道路清洁工具的优势特点,科学规划作业线路,合理探索人机结合作业新方式,有效提高环卫工作效率和效果,从而在潍坊市坊子区相关重点路段实现精细化、多样化道路清洁服务,最终达到“以克论净”的作业标准,实现无尘作业、无尘排放、无尘路面的“三无”清洁目标。 预算情况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本项目预算:290.0906万元,服务期限:三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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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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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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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月4日起,至2019年1月7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1-0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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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潍坊市坊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地址:潍坊市坊子区凤凰街75号 |
联系人:财务科 | 联系方式:0536-7621893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合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高新健康7399 |
联系人:高伟九 | 联系方式:13581037729 |
『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