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高唐县茶棚村“乡村记忆”工程“御路茶缘”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为积极响应“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和公共文化建设,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风民风精神”。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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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其他标准: / 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安全要求: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技术规格:详见项目说明 物理特性:详见项目说明 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详见附件 交付或实施时间: 满足甲方要求 交付或实施地点:高唐县(甲方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期限:满足甲方要求 服务效率:执行采购要求 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采购合同、采购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 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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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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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月7日起,至2019年1月1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1-1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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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高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地址:高唐县政通西路203号 |
联系人:唐局长 | 联系方式:0635-3981305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聊城市兴华东路53号 |
联系人:刘工 | 联系方式:0635-6180696、0635-3183888 |
『高唐县茶棚村乡村记忆馆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需求公示.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