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规划局坊子分局白沙河、凤翔河水利设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潍坊市坊子区白沙河、凤翔河水利设计,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预算:99.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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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白沙河(凤山路-潍胶路、凤山路-兴国路)综合整治工程,长约3千米,占地约22.4公顷(含水面);凤翔河(潍胶路-恒安街、七马路-八马路)综合整治工程,长约3.6千米,占地约67公顷(含水面),两工程规划方案已批复。本工程主要的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拦蓄水建筑物、地形整理、道路广场、景观构筑物、绿化、给排水、景观雕塑小品以及坐凳垃圾桶等配套服务设施工程。本次采购内容包含水利设计、防洪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根据潍坊市坊子区白沙河、凤翔河水利设计项目的需求,采购一家设计编制的单位。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合格。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 执行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6.1时间:具体时间听从采购人安排。 6.2地点:潍坊市。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7.1服务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7.2服务期限:具体时间听从采购人安排; 7.3服务效率:执行招标文件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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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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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月7日起,至2019年1月1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1-1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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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潍坊市规划局坊子分局 | 地址:潍坊市坊子区凤凰大街2951号 |
联系人:高乐海 | 联系方式:0536-3316512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成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综合保税区高新二路东规划路以北1号楼215 |
联系人:李朦 | 联系方式:18265681696 |
『潍坊市坊子区白沙河、凤翔河水利设计项目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