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市乡公路管理办公室对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工作项目(自行采购)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农村公路“中等路以上比例”考核指标检测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进行检测评定,出具检测报告,数据应详实,准确反映县乡公路路况现状。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来源:十环招标网==》 检测范围:辖区内调整后的全部县道、乡道及其桥梁。具备检测条件的应全部检测,未纳入检测的县乡公路需列表注明行政等级、路线名称、路线编码、里程及未评定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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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对农村公路技术状况的检测。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11〕181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标准及相关规定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标准及相关规定 其他标准:执行其他标准及相关规定 4、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技术规格:合格 物理特性:合格 5、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交付或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检测完毕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最新标准 服务效率:按时、精确、保质、保量 7、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8、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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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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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月8日起,至2019年1月1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1-1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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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肥城市市乡公路管理办公室 | 地址:肥城市泰西大街047号 |
联系人:李科长 | 联系方式:05383227275 |
2.采购代理机构:无 | 地址:无 |
联系人:无 | 联系方式:无 |
『需求报告.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