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河东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基地工作办公室华东野战军总部旧址暨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临沂市河东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基地工作办公室华东野战军总部旧址暨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单位为临沂市河东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基地工作办公室(华东野战军总部旧址暨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服务项目内容包含临沂市河东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基地工作办公室(华东野战军总部旧址暨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委托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消防、秩序、环境卫生、保洁、公用设备的维修维护,停车场管理、园区内安防、消防管理及运转等服务。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预算9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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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项目简介及预算 项目名称:临沂市河东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基地工作办公室华东野战军总部旧址暨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5万元 2.服务要求,具体服务款项要求如下: 临沂市河东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基地工作办公室(华东野战军总部旧址暨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委托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消防、秩序、环境卫生、保洁、公用设备的维修维护,停车场管理、园区内安防、消防管理及运转等服务。 3.物业管理期限:壹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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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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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月8日起,至2019年1月1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1-1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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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临沂市河东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基地工作办公室 | 地址: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前河湾村 |
联系人:朱老师 | 联系方式:0539-839158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大观苑综合办公楼6楼603室 |
联系人:朱工 | 联系方式:15106673955 |
『附件:项目说明要求.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