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快检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监管,加快推进全省小作坊示范基地及餐饮示范街创建进度,拟购买3台食品快速检测仪,其中2台用于龙山水豆腐示范基地建设;1台用于明水餐饮示范街。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预算资金14万元,控制价14万元,属于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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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相关标准 其他标准:/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详见附件。 技术规格:详见附件。 物理特性:/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1宗 交付或实施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效率:执行采购要求 六、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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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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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月10日起,至2019年1月1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1-1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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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地址:济南市章丘区绣水大街4100号3号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联系人:冷云 | 联系方式:8331230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高新天辰大街3893号楼512室 |
联系人:袁凤 | 联系方式:13075352088 |
『需求附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