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安丘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扩容升级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安丘市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设备部分部件出现老化、破损,为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需改造、更换部分设施、设备,预算金额:153.1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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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新增总氮捕集设备、更换曝气头及管道、曝气主管道改造、渗滤液调节池加固维修等。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4.拟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安丘市生活垃圾处理场。 6.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 7.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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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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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月10日起,至2019年1月1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1-1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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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安丘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地址:安丘市人民路195号 |
联系人:刘明玉 | 联系方式:0536-422161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明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安丘市兴安路北段蓝星国际商务大厦A座14楼 |
联系人:张晓丽 | 联系方式:0536-4335597 |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渗滤液处理系统扩容升级.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