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国有资产运营中心物业管理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财政局综合办公楼、原密州综合办公楼、鑫湖综合办公楼、府东综合办公楼和新郎大厦4-7层综合办公楼的物业管理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预算:234万元。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月11日起,至2019年1月1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1-1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诸城市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 地址:诸城市密州西路12号 |
联系人:王海祥 | 联系方式:0536-6075127 |
2.采购代理机构:诸城千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诸城市明德街1号(龙城中学东邻) |
联系人:徐燕妮 | 联系方式:0536-6187179 |
『附件-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