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弥河生态林场弥河国家湿地公园保安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弥河国家湿地公园提供保安服务,为国家湿地公园内的安保、防火、防溺水、维持公园日常秩序、保护野生动植物等方面提供良好保障。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本项目预算为26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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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青州市弥河国家湿地公园保安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264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满足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实施地点:青州弥河国家湿地公园,签订合同后入场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服务期限:三年,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售后服务:服务本项目人员要求投入工作人数不少于40人,其中包含一名管理人员,所有保安人员均要求男性,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书,持证上岗。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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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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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月14日起,至2019年1月17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1-1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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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青州市弥河生态林场 | 地址:青州市凤凰山东路17号 |
联系人:范主任 | 联系方式:3531383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天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青州王府街道乐园建材市场6号楼 |
联系人:庄洪文 | 联系方式:18053696833 |
『论证意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