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建设工程清单控制价编制及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昌乐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建设工程位于昌乐县宝通街与新昌路交叉路口西南,一期工程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工程施工总投资约2亿元,本次招标范围为对昌乐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控制价清单编制及跟踪审计服务,控制价及清单编制项目控制价为施工预算金额的千分之1.5,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控制价为施工预算金额的千分之3.5。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来源:十环招标网==》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本项目为昌乐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建设工程清单控制价编制及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对昌乐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建设工程目提供控制价清单编制及跟踪审计服务。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招标人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实施的时间:合同签订后即组织实施。 地点:昌乐县人民医院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设计人应符合国家与地方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的要求;本表所列的标准、规范及规程,包括其他未列明的规范、标准及规程,如现行标准、规范及规程有最新版本,均应以最新版本为依据进行设计。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月17日起,至2019年1月2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1-2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昌乐县人民医院 | 地址:昌乐县利民街278号 |
联系人:杨永泉 | 联系方式:6290491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铭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潍坊市寒亭区通亭街与富亭街交叉口金辉华府南门 |
联系人:姚经理 | 联系方式:15263609866 |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