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局办公设备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为53.37万元,共划分为一个包,主要采购清单及技术指标详见附件。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现行的有关文件规定要求。 行业标准:现行标准 地方标准:现行标准 其他标准:现行标准 2、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达到现行规范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 技术规格:详见附件 物理特性:详见附件 3、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共1个包 交付或实施时间: 满足采购人要求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限: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 5、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规定的标准 6、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满足采购人要求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节能环保产品价格折扣、节能产品(强制类产品)、节能产品(非强制类)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月18日起,至2019年1月2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1-2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执法局 | 地址:山东聊城冠县红旗北路186号 |
联系人:李增亭 | 联系方式:1396300006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聊城高新区九州长江路111 |
联系人:邵光 | 联系方式:18063585169 |
『技术指标.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