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州市美陵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提标改造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青州市美陵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位于青州市昭德路海天市场东邻,日处理规模为5万吨/日,收纳处理我市城区污水及南部卡特彼勒工业园部分工业污水,现出水标准为一级A。 《==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来源:十环招标网==》 按照青州市人民政府及青州市环境保护局有关文件要求,美陵公司计划对厂内生化系统进行全面改造,并增加部分构筑物及设备,改造完成后出水将稳定达到一级A+要求。 因项目要求时间紧,且美陵公司仍处于特许经营期内,建设资金由美陵公司自行筹集,现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确定由青州市美陵污水净化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提标改造工程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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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青州市美陵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厂内生化系统全面改造,并增加部分构筑物及设备。 2.实现的功能:提标改造项目完成后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COD≤40mg/L,氨氮≤2mg/L,总磷≤0.4mg/L,总氮≤15mg/L)。 3.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满足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5.满足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服务期: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 交付地点:青州市美陵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7. 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8. 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9. 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污水处理运营类服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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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该项目需求方案对项目概况、项目预算、服务说明和要求,表述清晰、内容详实,体现了采购需求,该需求方案符合国家服务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符合采购需求。 参与论证的评审专家具体名单及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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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月18日起,至2019年1月2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1-2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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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青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旗城路567号 |
联系人:吴亚伦 | 联系方式:15662619791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高新北宫东街3299新华大厦A座13、14层 |
联系人:杨丽 | 联系方式:18615362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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