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对信息系统组织开展2个三级系统提供两年等级保护测评工作。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通过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发现信息系统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和漏洞,提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整改和解决方案,避免安全事件对业务工作带来损失,并完善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提升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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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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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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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月24日起,至2019年1月2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1-2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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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 地址: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 |
联系人:尚文超 | 联系方式:0634688062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宏宝利德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鹏泉西大街181号 |
联系人:马庆源 | 联系方式:0634-6878888 |
『等级保护采购需求.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