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电脑、打印机一批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因科室业务需要,拟采购以下设备: 电脑*15台约5.25万元 激光打印机*10台约1.6万元 笔记本电脑*3台约1.5万元 复印打印一体机*3台约0.6万元,预算金额8.95万元,自筹资金8.95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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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因科室业务需要,拟采购以下设备: 电脑*15台约5.25万元 激光打印机*10台约1.6万元 笔记本电脑*3台约1.5万元 复印打印一体机*3台约0.6万元,预算金额8.95万元,自筹资金8.9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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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同意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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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月2日起,至2019年1月7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1-0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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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宁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地址:宁阳县兴隆街169号 |
联系人:胡志健 | 联系方式:05382093725 |
2.采购代理机构:无 | 地址:无 |
联系人:无 | 联系方式:无 |
『电脑、打印机一批需求公示.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