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建擂鼓石大街中段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山东省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擂鼓石大街中段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34.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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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造价咨询服务。 3.需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项目整个过程时期。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满足甲方需求,合格标准 期 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6月;具体以实际发生时间为准。 效率:高效、优质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售后服务:满足甲方要求,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9.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9.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9.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1人),主要审计人员(至少2人),均须同时具备注册造价师证书; 9.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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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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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月25日起,至2019年1月2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1-2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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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建 | 地址:长城路16号 |
联系人:柴洪亮 | 联系方式:0538-6261552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市泰山区五马街龙河商贸大厦315室 |
联系人:马虹翔 | 联系方式:0538-5075777 |
『附件:需求报告.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