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宁阳县社会信用体系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满足宁阳县社会信用体系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的需求。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招标网==》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需求方案。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行业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地方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其他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3.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技术规格:合格; 物理特性:/。 4.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不划分标段; 交付时间:合同签定后3个自然月内完成文件中所要求的软件系统定制服务,交付本项目的全部设计文档和相关资料。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5.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详见需求方案; 服务期限:配套软件技术服务期为三年,三年后供应商须提供持续售后服务(有偿)。 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6.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7.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需求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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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需求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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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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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月28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2-0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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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宁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 地址:宁阳县府前街99号 |
联系人:张科长 | 联系方式:15069856818 |
2.采购代理机构:济南百思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东岳大街以南、校场街以西53华泰财富广场A号楼4层406号 |
联系人:王利民 | 联系方式:15610365585 |
『需求方案.pdf』 |